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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人社局公开招聘全科政务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查看次数: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全科政务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前台接待、全科受理、全能服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审批改革和全科政务改革的精神,实施全科审批、全科政务和打造综合信息平台等改革举措,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石家庄市桥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政务人员15名、辅助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全科政务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考生年龄限28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
2.辅助工作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心为居民服务,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计算机操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全科政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待遇标准
(一)全科政务人员。招聘的全科政务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培训后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及合同期内全科政务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500元/人/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另设工龄补贴、职称补贴、月度星级评定奖励、年度考核奖励。
(二)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培训后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及合同期内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900元/人/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公告和现场报名。
(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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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5月26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5月28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桥西区南二环与红旗大街交口东行北侧375号)
1.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注:2018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证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不予聘用);对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2.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考务费100元,需要开具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6月11日至6月22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房间开具。
3.在现场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足5:1,核减相应的录取人数。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中间成绩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6月3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7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桥西区南二环与红旗大街交口东行北侧375号)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六)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布招聘录用结果后壹个月以内。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此公告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3051633 0311-83990986
举报电话:0311-66536281
    
    
 2018年5月26日